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8年4号
更新时间:2018-12-29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 号) 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贵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2 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
经贵州监管局检查,本公司贵州分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ー条,贵州监管局对本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1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