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3年5号
更新时间:2013-05-15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保监罚[2013]2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2013年2月5日,我宁波分公司财富管理部工作人员私自制作、使用存在欺骗、误导投保人内容的产品宣传资料,在销售过程中欺骗、误导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额外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给予我宁波分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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