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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3年7号

更新时间:2013-11-18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2013]119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重庆分公司保费部销售人员在向一名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存在夸大生存保险金、虚假宣传金账户资金可随时支取、虚假宣传产品收益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给予我重庆分公司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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