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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4年1号

更新时间:2014-01-03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2013]140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重庆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投保人进行后续产品信息咨询过程中存在误导、夸大产品利益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给予我重庆分公司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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