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4年3号

更新时间:2014-01-26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宁夏分公司于2013年6月末报送至“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中的宁夏分公司、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高管人员人数”和其子科目统信数据,以及宁夏分公司“期末职工人数-其中:女性”科目统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决定给予我宁夏分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