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有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反映,一些个人或组织通过社交及网络平台、电话、短信、广告宣传等发布可“代理银行保险投诉全额退费、退保”信息,以“包退、全退”各类银行保险费用之名诱导、误导消费者,行“非法牟利”及其他违法行为之实的骗局。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银行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而且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陕西银保监局特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1、一定要特别注意辨识其操作手法。一是其冒充监管部门或银行保险机构人员,或以“银保监会退保服务中心”“与银保监局合作”等名义博得消费者信任,进行欺骗性虚假宣传。二是其声称银行保险机构产品有问题或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若消费者继续持有将会产生巨额亏损和损失,诱导或怂恿消费者退费、退保。三是其谎称由其代理投诉或退费、退保,可保证银行保险机构全额退还消费者各类罚息、手续费和保费,不成功不收费。有的甚至谎称可代办全国各种贷款减免利息、协商费用还款,以及已断交保费保单、已失效保单、已退保保单、各种原因不想再续交保费保单等全额退保业务,或是谎称免费协助退费、退保,诱使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签署代理投诉、代理服务协议等,从而骗取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达到控制客户目的或是利用这些信息从事违法活动。四是其以“全权代理”之名,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牟利。五是一些代理组织本身即为非法组织或是涉黑涉恶组织,消费者一旦不慎落入其骗局,稍有不从即如“羊入虎口”,极有可能受到威胁和恐吓等不法侵害。
2、一定要清醒认识其潜在风险隐患。一是经济损失风险。其或在代理之前诱导或欺骗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咨询费”,缴纳高额定金或是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或在消费者终止银行保险合同后要求“退旧投新”,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收益”、“高保障”的银行理财和保险产品,以谋取高额佣金;或通过其掌握的消费者银行账户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资金。二是丧失保障风险。在其挑唆、怂恿之下,消费者若冒然终止银行保险合同,将会丧失正常的贷款或保险保障,由于个人风险状况、年龄及健康状况变化,在消费者重新申请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可能需支付更高的费用成本或是贷款、投保申请被拒。三是信息泄露风险。其可能通过获取的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等违法违规活动,使消费者蒙受各种未知损失。四是信用受损风险。其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五是法律风险。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3、一定要时刻牢记监管忠告和建议。一是理性选择和购买银行保险产品,不轻易退费、退保。消费者购买产品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清楚产品属性、合同条款的详细内容,不信别人说啥、要看合同咋说的,不懂的产品不买、人情保单不买,做到理性消费。二是不轻信他人代理,有问题首先咨询银行保险机构或监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和纠纷。消费者在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有任何疑问和诉求,或是产生任何纠纷,均需首先向银行保险机构咨询和寻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三是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消费者要自己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若遇到不法分子诈骗、威胁或恐吓,应第一时间报案,确保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