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全力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保险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针对新安保保障计划(适用条款:《祥瑞A款意外伤害保险》),在条款原有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身故及伤残,具体如下: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
2.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残疾保险金,且给付规则与所适用条款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规则相同。
被保险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伤残且身故的,本公司只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特别说明
在保障计划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三、释义
1.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COVID-2019)。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者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6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29